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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办举行2015年第三季度培训学习
   发布日期:2015-10-22    

 

       10月22日晚,集团公司办公室举行2015年第三季度学习活动。本次学习的主题是高龄员工的返聘操作及社保处理,参加人员有集团综合办、财务部,及各成员公司人力资源和财务的相关人员,共约40余人。
 

       学习主要围绕高龄员工的年龄范围展开,对于已经达退休年龄段的人,劳动合同法上规定双方的权责不再适用,劳动关系转变为了劳务关系,促使我们在用工方面有所考虑,制定相应的措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在签订聘用协议上,劳动合同文本已不再适用,需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劳务协议,接着分析了劳务协议的一般条款和内容;在社保方面,只能购买剔除了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的社保,着重讨论了工伤风险的应对。
 

       最后,还就本次学习的内容,与大家共同探讨了几个相似的案例,让大家更深入了解当前社会上的现状和法律解读,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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